【产品简介】
我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产品优势】
(1)我行可根据客户资信情况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在额度用范围内为客户办理授信开证业务;
(2)利用银行信用与国外出口商赢得更多的优质订单和较为合理的交货条件。
【适用客户】
境内注册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等。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证明合法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3)在外汇局企业管理名录内;
(4)已经我行信贷业务部门审定了企业的资信状况,并达到相应的评估级别;
(5)已在我行获得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额度);
(6)已在我行开立一般结算帐户和本/外币保证金帐户;
(7)已全额缴纳保证金,或根据部分减免保证金约定比例存入足额保证金;
(8)进口货物属于国家控制进口的商品,应要求付款人提交相应的进口批文或外汇管理部门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
(1)经外管部门审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进口合同后,将贸易合同连同《开证申请书》及购汇申请一并提交我行(若进口货物为控制商品或所开信用证为外管管理范围内的特殊种类,还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提供一定资金保证;
(2)我行审核无误后,将按客户的要求以最快速度开出信用证;
(3)收到国外受益人通过银行议付的信用证项下单据,我行进行审核,并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并通知给客户;
(4)对于客户无异议的单据,我行将尽快办理付款承兑同时放单给客户,以便客户尽快办理报关提货手续;
(5)若国外受益人未按信用证要求出货出单,以至对我行客户造成损害我们也将依照国际惯例据理交涉,维护我国进口商的合理利益;
(6)对外付款后,配合客户完成国际收支申报。